北京垃圾清运-城市生活垃圾如何处理清运?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随着持续不断的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产生量每年都在递增,其引起的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城市生活垃圾主要包含居民生活垃圾、商业垃圾和公共场所、学校、工厂等在日常中产生的垃圾,以及为城市生活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根据2017年中国统计年鉴的统计,2017年全国生活垃圾清运量2.15209×108t,无害化处理能力6.8×105t/d,无害化处理量2.10342×108t,其中卫生填埋1.20376×108t,焚烧8.4633×107t,其他5.332×106t,卫生填埋占比**,达到57%左右。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7.7%。城市生活垃圾对环境的危害非常大,大气环境、地下水源、土壤和农作物等方面都会带来污染,而且会影响到城市居民的生活与健康,并且有些危害造成后很难消除。为了更好地实现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力度持续加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就越发迫在眉睫,同时对于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技术要求也更高。
1.加快建设与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后续处理相配套的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体系,推进生活垃圾收集和运输的数字化管理工作。
2.应实现密闭化生活垃圾收集和运输,防止生活垃圾暴露和散落,防止垃圾渗滤液滴漏,淘汰敞开式收集方式。
3.应逐步提高生活垃圾机械化收运水平,鼓励采用压缩式方式收集和运输生活垃圾。
4.应加强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建设,重点是区域性大中型转运站建设。
5.拓展生活垃圾收运服务范围,加强县城和村镇生活垃圾的收集。
6.应结合当地的人口聚集程度、土地资源状况、经济发展水平、生活垃圾成分和性质等情况,因地制宜地选择生活垃圾处理技术路线,并应满足选址合理、规模适度、技术可行、设备可靠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要求。
7.应在保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基础上,加强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理和资源回收利用。单独收集的危险废物或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具备条件的城市可采用对多种处理技术集成进行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实现各种处理技术优势互补。规划和建设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园区是节约土地资源、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污染控制、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处理水平的有效途径。
8.应依法对新建生活垃圾处理和处置的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标准,从生活垃圾中回收的物质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用途或者标准使用。
9.应保障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水平,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运行单位应编制生产作业规程及运行管理手册并严格执行,按要求进行环境监测,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10.加强设施运行监管,实现**监管与社会监管相结合,技术监管与市场监管相结合,运行过程监管和污染排放监管相结合。